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计划生育协会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促进人口发展、生育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的群众组织,是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二)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发展志愿者队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及服务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

    (四)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帮助群众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人口福利事业。

    (五)组织会员群众依法参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反映会员、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其他活动

    (八)承办市政府和省计生协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协会设办公室和综合科室两个科室,现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5名,其中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2万元,占比77%;项目支出12.78万元,占比2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协会无三公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 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协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万元。

    市级对各县、乡、村计生干部计生协各项业务培训;各县青春健康教育师资的培训和督导。

    财政拨款8万元,2017年度实际支出8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全部经费都用于本项目。

    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协会的各项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培训人员达到了200多人,知晓度达到了85%以上。

    达到指标要求,取得良好成绩。   

     本项目自评得分:88

                 评定等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临汾市计划生育协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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