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人民医院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医疗服务: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实现疑难危重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承担对口支援任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接收成批伤员进行院内急救。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有关要求,与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协作配合,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

    2、教学、科研管理:

    应用健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体系,比较稳定的师资队伍,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承担二级以上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加强对进修、实习、见习生的管理。

    3、预防保健: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义诊等社会公益项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置职能科室22个、临床科室37个、医技科室10个,医辅科室6个。其中医院现有省级重点专科4个(骨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普外科)、市级重点专科4个(神经内科、呼吸内科、麻醉科、检验科)和院级重点专科5个(泌尿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皮肤科、消化内科、急诊科)。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

    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38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2.69万元,占比2.96%;事业收入87,099.21万元,占比96.36%;其他收入617.73万元,占比0.6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2,55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15.83万元,占比95.57%;项目支出4,539.98万元,占比4.4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4万元,用于离休人员慰问。较2016年决算增加0.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10.27万元,用于医学科研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10.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9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和家庭的补助。较2016年决算减少19.34万元,下降10.77%,主要原因离休人员数减少。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2,384.81万元,用于医院开展医疗活动的各项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15836.37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来院就诊患者数量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资金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5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41,336.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29,7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770,140.0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1,484.80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基本上实现了预期目标,120急救中心的设备购置款已经全部到位,并全额专款专用。该项目按照急救业务发展,有预算、有计划的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我院急救中心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绩效自评得分98分,自评级别优。详情见附件自评报告.doc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7日

     

    临汾市人民医院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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