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引沁入汾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1. 本单位职责

      负责和川取水输水工程和五马水库工程建设实施和管理以及运行期的维护管理等。

    2. 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引沁入汾工程建设管理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市人民政府主管引沁入汾工程建设的职能机构。下设办公室、施工设计科、人事科、计财科、水电通讯管理科、质量检验科、物资供应科、保卫科8个科室。全局现有编制51人,属全额事业人员(其中财政负担21人: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0.25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1万元,占比29.54%;项目支出388.43万元,占比70.46%。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4万元,完成预算的80.38%,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较2016年决算减少4.18万元,下降19.07%,主要原因:退休工资2017年10月开始由临汾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放

        农林水支出525.36万元超出预算的12.17%,用于支付单位的日常开支工程贷款利息水费。较2016年决算减少605.46万元,下降53.54%,主要原因:2015年的工程贷款利息在2016年支付372.52万元;2016年省财政拨款20.00维修费以及五马水库工程和和川取水输水工程归还部分本金利息减少;2017年水费调整为市财政负担6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完成预算的59.16%,用于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减少3.59万元,下降30.61%,主要原因:支付系统错记科目。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万元,比2016年增加4.14万元,增长66.24%。主要原因是:2017新增职工福利费3.55万元,新增汽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0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附件2:2017年度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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