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30
【附件】
  • 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规,负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的建设,人为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落实及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经《关于临汾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临编办(2011)188号)明确为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办公地点设在临汾市水利局。

    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冬季取暖费由供热公司集中供暖。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4.6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6.0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土保持预算支出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一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6万元,占比59.91%;项目支出58万元,占比40.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6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6.0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土保持预算支出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一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0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土保持预算支出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一人。其中,人员经费82.15万元,占比56.79%,日常公用经费4.51万元,占比3.1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万元,完成预算95.3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烤火费以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017年相比减少0.66万元,下降4.52%,原因为单位退休;农林水支出124.63万元,完成预算103.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工作经费及本年度水土保持经费,2017年相比减少15.04万元,下降10.77%,原因为2018年水土保持预算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6.08万元,完成预算99.67%,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2017年相比减少0.34万元,下降5.3%,原因为单位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无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没有房屋,所使用办公室为临汾市水利局所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并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是对全市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收集、分析、整编监测资料,编制并发布水土保持公告,为科学评价治理成效提供依据。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编制、实施、验收等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水土流失监测及水保方案审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89.71分,属于“良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添加的名词解释。

    附件3:2018年水保监督站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8年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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