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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旱灾害、节约用水、水利工程移民管理、防治水土流失、农村水利、水利科技、渔业、渔政、渔船检验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配合市公安局,参与全市大中型水利枢纽、重点水利设施、防洪阶段的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水利局,正处级建制,临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全额财政预算行政单位。核定财政拨款行政编制27名,2017年实有人数26人,离退休人员46人。核定局领导班子职数5名(一正、三副、一总工),实有9名(另外包含1名纪检组长、1名正调研员和2名副调研员)。公车编制2辆,实有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9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0.1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9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5万元,占比11%;项目支出4732.75万元,占比89%。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1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45.88万,下降18%,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转入社会养老中心发放。农林水支出5046.1万元,较上年增加4538.54万元,主要原因是4300万元用于对企业的补贴。住房保障支出23.6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其他支出11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9万元,占98.8%,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占比1.2%,比上年减少0.4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与上年相同,为2辆),公务接待费4.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数10.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9.99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本着厉行节约的目的,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44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2万元,比2016年增加8.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水利局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针对水资源短缺,农业灌溉基础设施薄弱,2017年计划实施蒲县、永和等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及全市其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8万亩。此项资金用于前期勘踏、竞争立项、编制实施方案、工程检查督查、项目验收。以保障项目工期按时完工,效益正常发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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