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附件】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发挥连接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2、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联社的改革和发展。3、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联社社有资产的运营,维护社有资产的完整,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4、指导全市联社的业务活动,组织各级联社成员单位经济技术合作和互助合作活动的开展,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教育培训、信息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等相关服务。5、汇集、整理、综合分析联社行业信息与统计,开展市场预测,发布市场信息。6、组织指导联社成员单位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探索城镇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指导、协调市联社直属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各级联社的集体资产实施管理;协调和促进各级联社的组织管理和建设。7、负责市联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宣传工作;负责成员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为纳入财政管理的正处级建制的参公事业单位,是临汾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的联合经济组织,下设办公室、资产运营管理科、经济运行科、人事教育科、合作指导科、纪检监察室6个科室;人员编制28人,财政18人,自收自支10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财政补助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5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财政拨款)19人,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所)19人,另外有遗属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下属企业8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12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82万元,占比80.31%;项目支出72.30万元,占比19.69%。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367.12万元,支出合计367.12万元,2016年决算增加47.2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福利费增加,临时救助增加,增加职业年金,项目扶持力度加大,项目经费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9.76%,比上年减少1.95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节约开支,减少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4万元,占27.35%,比上年减少1.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万元,比2016年增加5.63万元,增长33.43%。主要原因是:项目扶持力度加大,项目经费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在临汾市工美大楼设立了临汾工艺美术展销中心,购置柜台、显示屏、射灯等设施,费用四万余元;搜集民间工艺美术品四百余件套,展示于工艺大楼展厅,参观人数约万余;在曲沃,大宁,分别举办布艺及钩编培训班,共计216人,大宁举办紫砂工艺技能培训及比赛,参加人员50余人;协助安泽安泽举办民间工艺培训班44人;分别在临汾市古城公园、群艺馆举办全市手工工艺品展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临汾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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