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附件】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市土地收储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中心区155平方公里范围(东至108国道,南至南外环108国道,西至公路西环,北至公路北环)内的土地收储工作,按照“统一收储程序、统一定价、统一交易市场”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土地收储工作。
        1、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政府土地使用计划安排,拟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2、组织实施拟储备土地的收购工作。对依法收回、收购的国有土地,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批准征收、征用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等可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具体组织收购储备。
        3、对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组织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及临时利用(含划拨土地)。
        4、负责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拟定融资规模和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规模。

    5、统一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15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成立于2002年(正科级),2006年升格为副处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土资源局管理,临编办发[2011]133号人员编制23人,现有人员17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547.543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7.543894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47.543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76244万元,占比5%;项目支出4323.16765万元,占比95%。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376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40%,用于人员工资、保险,日常经费。较2016年决算增加50.78512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增加养老保险、人员调资及增加3.5%福利费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7568万元,完成预算的6%,比上年增加0.27749万元,原因是:对车辆进行了保养维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7568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277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47568万元公务用运行费支出0.47568万元年初预算4.9万元上年支出总额0.19819万元公务用运行费支出0.19819万元年初预算5万元增加0.27749万元原因是:对车辆进行了保养维修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支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5607万元,比2016年减少6.573828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日常业务经费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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