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附件】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2)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3)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4)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农民利益;(5)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系优势;(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7)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8)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9)对有关行业、学科和业务范围内的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10)参与全市和全省供销社组织的国内外经济交往活动,发展经济、交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正处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临汾市供销社机关共设置8个科室,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共有财政供养人员28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3遗属6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3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比0%;事业收入0元,占比0%;经营收入0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比0%;其他收入0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25万元,占比49.57%;项目支出460.11万元,占比50.4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912.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万元,死亡抚恤18.69万元,困难职工“两节”解困补助13.10万元,军转干补助5.82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16.41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去世1人,退休31人移交养保。城乡社区支出41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专项用于五一路平阳南街道路拓宽改造拆迁成本相关支出。2016年决算减少613.72万元,下降59.88%,主要原因本年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9.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工资津贴289.24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43.77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增加及增加采暖补贴标准。住房保障支出19.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19.40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3.05万元,增长18.64%,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3万元,比上年增加2.73万元,原因是:供销综改业务量增加,公务活动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费用增加;节约费用为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8万元,99.20%,比上年增加2.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0.80%,比上年减少0.1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无、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次人数5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减少1.55万元,降低3.70%。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约。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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