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附件】
  •    

      附件2:

       

      临汾市文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文化艺术方面。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广播影视方面。依法监督实施广播电视有关法规,对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制作和播出机构。负责对广播电视非经营类民办机构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管理。

      新闻出版方面。制定全市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市出版物印刷、发行单位;管理全市新闻单位记者的审查监管。负责对新闻出版非经营类民办机构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管理。

      体育方面。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 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文化局属正处级建制,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市场法规科)、艺术科、文化产业科、社会文化科、公共服务科、传媒机构管理科、科技科、新闻出版科、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13个内设科室和监察室。编制为52人,其中:公务员47人,工勤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参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4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26万元,占比98.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47.13万元,占比1.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5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90万元,占比45.77%;项目支出1278.29万元,占比54.2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96万元,用于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较2016年决算减少66.60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有7名工作人员退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03万元,完成预算的69.22%,比上年增加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局长因公出国考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98万元,占43.55%,比上年增加6.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4.81%,比上年增加0.6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7万元,比2016年增加0.36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参展文化产业博览会增加办公经费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7.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97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6万元。具体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电影放映工程,是党和政府一系列惠民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该项惠民工程面向全市17个县市区,2961个行政村35532场,428所寄宿制学校3852场,共39384场公益电影放映的任务。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市级计划投资额106.6万元,市级实际到位资金10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56.16万元,省财政142.46万元,市财政106.6万元。

    2.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定的资金使用场次确认,及支出项目等使用,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开支的项目包括:农村电影放映员的劳务费,放映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电影放映活动所需支付的放映技术服务费,院线公司放映机构运营费用及本地区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电影公司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并配有公司副职具体管理此项业务,在年初与各县市区签定《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合同》,并制定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回执单报送、场次公示、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等。同时,利用GPS监控平台的监控手段确保公益电影的如期完成。

    2.与各县公司签订了《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合同》、县公司与各放映队签订了《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合同》,《公益电影放映人员考核制度》、放映员《逐日演出登记表》及《逐月放映统计表》、《处罚制度》等,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项目绩效情况。

    每个年度都按照年初的计划情况,当年下达的任务目标数100%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下一步,将继续完成国家公益电影放映“2131”工程,严格遵守国家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广电总局“养事不养人”的原则,保证公益电影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按照年初与各县签订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合同,认真检查,落实各县应完成的场次和完成进度情况,防止出现少映多报及放映员未按指定地点放映等违规现象,杜绝变相套取国家资金现象的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临汾市文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doc

    临汾市文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建设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171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