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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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拟定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档案等。

    1. 机构设置情况

          非遗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人,为专业技术编制,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参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5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5万元,占比58.87%;项目支出39.29万元,占比41.1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支出。较2016年决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入4名工作人员。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附件2: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模板1.doc

    附件2:2017年度山西省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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