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1. 本单位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 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主管本区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 负责本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 制定本区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 贯彻执行《标准化法》,主管本区标准化工作,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并监督标准的实施;

      (六) 贯彻执行《计量法》,主管本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调解计量纠纷,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七) 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负责本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综合管理全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用索道、游乐设施、厂(场)车等。

      (八) 组织本区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

      (九) 完成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侯马开发区分局是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侯马开发区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副处级建制。内设1个办公室、1个业务科、1个稽查队(事业正科级)。公务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公务员5人,事业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1万元,占比81%;其他收入33.21万元,占比1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32.22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收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个人部分统一上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较2016年决算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6年以前未缴纳;住房保障支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16年决算增加0.91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工资额发生变化。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43.25%,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原因是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鼓励工作人员外地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5.66万元,增长98.43%。主要原因是:福利费调标,专项费用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侯马开发区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为维护辖区内的市场经营秩序,对在辖区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所发生的经济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罚所产生的罚没收入专项用于执法办案经费,按照制定计划逐步实施完成。截止2017年底查办案件0起,罚没款0万元。分值为70分,评定等级为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无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136007侯开质监分局2017年度山西省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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