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附件】
  • 临汾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所是2008年7月由原锅检所、特检所合并成立,副处级建制,根据市编办核定,领导职数1正(副处)、2副(正科),核定科室8个,副科职数8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成立科室7个,科长6名。承担着临汾各县(市)区的特种设备定期及监督检验、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1. 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现所内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技术科、锅炉检验科、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科、电梯检验科、起重检验科。

      1、办公室  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2、锅炉检验科 下设检验一、二室,负责锅炉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

      3、压力容器管理检验科  下设容器一室、容器二室、车载气瓶室、气瓶室,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气瓶及委托检验工作;          

      4、电梯检验科下设电梯一室、二室、三室,负责电梯检验及委托检验;

      5、起重机械检验科下设起重一室、二室、三室,负责起重机械检验和委托检验工作;

      6、理化检验科下设安全阀室、水质化验室、热工测试室,负责安全阀校验、水质分析、热效能测试。

      7、业务技术科下设业务受理中心、考试中心,负责检验业务受理、负责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检验技术研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6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24万元,占比47%;项目支出477.36万元,占比5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89万元,完成预算的87.4%,用于事业运行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较2016年决算增加323.8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预算的89%,比上年增加8.78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3万元,占99%,比上增加8.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0.4%,比上年减少0.02万元。

        部门应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并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无三公经费的部门,须说明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验办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目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分值为83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待定的工作任务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2. 附件2:2017年度山西省公开表样[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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