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6
【附件】
  •  

    临汾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组织、部署、协调全市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2、严密掌握全市敌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情况,搞好预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对策。3、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监察。4、指导和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侦察、预审,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理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5、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6、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7、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8、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9、指导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10、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机要通信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11、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办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工作。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公安局为正处级建制政府组成部门目前局机关下设41个科我局编制人员513其中行政编制438事业编制75截止2017年末实有人数为565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66事业在职人员92离休人员72016年相比总体减少118变化原因为新增行政22事业5调出11退休16,退休115人全部转入机关养老保险中心,行政在职死亡2,开除12017年度我单位由于连续两年人员编制核减所以超编实有车辆53,超编32016年度新增5辆特种车辆待报废执法执勤车3特种车12017年报废车辆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43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5.30万元,占比99.37%;其他收入85.00万元,占比0.6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30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6.94万元,占比50.73%;项目支出6553.51万元,占比49.27%。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4525.21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00万元,属2017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长70.05万元,增长1.57%,增长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增加,工资提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668.85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57万元,属特费、办案费、宣传费、及天燃气费等支出;比上年增长202.02万元,增长8.19%,增长原因为福利费提标,专项宣传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1.75万元,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比上年增长1155.74万元,增长67.75%,增长原因为增加公安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支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中“三公”经费共计333.2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88.20万。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共支出2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63.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64万元,占90.32%,公务接待费20.53万元,占9.68%。2017年实际支付比预算节,121.03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12万元,比2016年增加60.4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运行费用增加,增加了戒毒所搬迁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7.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84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公安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2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安排,我局对项目中100万以上项目进行绩效自评,2017年我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20.35万元。从项目自评的结果看,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自评结果为6个优秀,1个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附件2:2017年度山西省公开表样(1).xls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建设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171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