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附件】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市性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全市统计调查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二)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三)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个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月报、季报、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和景气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国各地统计资料,对市外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对比研究。(五)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准确。(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八)研究制定全市统计体系改革方案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九)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政府以上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各县、市、区政府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技术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十)受省统计局和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省、市设在本市的山西省统计局临汾市调查监测中心和各县、市、区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十一)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报刊书籍出版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统计局为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全市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中心,也是政府重要的监督、咨询机构和执法部门之一。局内现设办公室、人事法规科、工业交通科、投资科、贸易科、社管科、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科、国民经济核算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能源科、服务业科和纪检监察室等12个职能科室,下设5个全额事业单位: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农业调查队、城市调查队、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和普查中心。机关人员编制2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 15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33人,退休人员 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3.34万元,占比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万元,占比0.05%。(可附图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6.17万元,占比90.94%;项目支出168.16万元,占比9.06%。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支出。较2016年决算1761.97增加339.32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新增人员经费。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7万元,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其它交通费列入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2万元,占90%,比上年增加6.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14%,比上年增加1.94万元。

      部门应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并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无三公经费的部门,须说明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28.35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增加了相应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3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统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万元。自评分值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2018年9月10日

     

    附件2:2017年度临汾市统计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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