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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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财政国库支付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

    (二)根据国家《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国库集中支付职能。负责开设、使用、管理市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有关账户;统一办理市级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向代理银行下达财政资金支付令和签发支票;监督、检查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情况。

    (三)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专项资金等账户的日常支付和财政单一账户逐日清算;管理、维护国库支付信息系统,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根据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对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督与控制,审核市直各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把好支出审核关;监督部门预算的具体执行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落实,协助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和预算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根据财政管理需要,进行统计分析,为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政策分析与制定提供服务。

    (六)负责对各县、市、区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七)承办市财政局委托的其他业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临编办发[2011]275号)文件精神,临汾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内设九个机构: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业务四科、业务五科、会计科、支付科、监督科。单位领导职数1正(副处)3副(正科),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个(副科)。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8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8万元,占比84%;项目支出87万元,占比16%。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根据决算表格数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6万元,完成总预算的74.3%,用于人员工资以及机关日常公用经费。较2016年决算增加2.5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目标责任制奖金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缴费,较2016年决算增加112万元,全部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养老保险的补缴;住房保障支出决算28.2万元,完成总预算的5.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16年决算减少0.07万元,原因是有一人退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27.4%,比上年减少6.4万元,原因是:2016年有一辆新调拨公务用车大修一次,2017年无此项费用。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66%,比上年减少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34%,比上年减少0.9万元,原因是响应国家厉行节约号召,降低招待费标准和减少招待次数。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6.7万元,增长(降低)17.6%。主要原因是新增福利费6.7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都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分值为98分。详情见附件绩效自评.doc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本单位无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临汾市财政国库支付局2017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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