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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办,作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为正县级建制,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批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审核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
负责市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审核县市区委、政府工作机构的调整;分配下达县市区、乡镇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督促、检查、指导县市区编办的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报市直副处以上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市直各部门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
对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和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市编委及市委、市政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编办设6个内设科室:综合科、市直科、县市科、监督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体制改革科,共有行政编制20名,实有19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有编制7名,实有6人;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共有编制7名,实有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73万元,占比96%;其他收入15万元,占比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73万元,占比91%;项目支出37万元,占比9%。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12万元,完成预算的77.8%,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各类办公费、印刷费和减证便民工作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5.6%,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住房保障支出24.74万元,完成预算的6.3%,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的0.3%,用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较2016年决算增加92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作任务的加重,导致各项经费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4%,比上年减少1.31万元,原因是本表体现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的支出数额。其中全部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3万元,比2016年增加7.2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名称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万元。、
一年来,我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全面认真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年初外出进行调研学习,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做好向开发区赋权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市减证便民工作,并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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