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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组织开展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临汾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与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正处级建制;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我委下设七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治部、调研宣传室、执法检查科、案件督办科、综治一科、综治二科,行政编制数22人,工勤人员编制数3人;五个全额事业下属单位:法学会办公室、信访帮教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中心、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全额事业编制数1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32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77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32万元,占比75%;项目支出 192.60 万元,占比25%。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0%,用于政法委相关机构事务。较2016年决算增加了71.6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2万元,完成预算的80.6%,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和养老金。较2016年决算减少了4.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3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用于公积
金年检基数增加。较2016年决算增加7.06万元,主要原因:
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1.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0万元。年终决算实际支出1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71万元。
经对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36万元,完成预算的48%,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8.66万元,占84%,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原因是下乡督查、调研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17%,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原因是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工作。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为37.42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为45.8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8.46万元,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0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委政法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临汾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法治建设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中共临汾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临汾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 4 月 13 日
项目负责人 | 张宁红 | 联系电话 | 2090265 | ||||
地 址 | 临汾市鼓楼西大街41号 | 邮编 | 041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10万元 | 市财政 | 10万元 | ||||
其它 | 其它 | ||||||
项目 基本 概况 | 法治临汾建设是有序稳定推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市委法治办是市委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督查考核、调研指导的承办部门,需开展调研、培训、创建、考核、督查重大会议等工作。 | ||||||
项目 资金 使用 和 管理 情况 | 严格按照临财行【2014】51号文件执行 | ||||||
项目 绩效 目标 设定 及 完成 情况 |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定期完成培训、完成考核、完成调研,召开法治建设重要会议。 | ||||||
项目 绩效 自评 结论
| 评价等次为:良 进一步推进司法、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法治意识,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找准工作切入点。 | ||||||
主要 经验 及 做法 | 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积极引导各部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民主决策,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对年度考评工作指标进行全面解读、分解、细化,指导各部门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在工作中有所参考、有所遵循。 | ||||||
问题 与 建议 |
多组织培训与绩效相关的业务知识。
| ||||||
评价 人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职务) 单 位 | 签字 | ||||
张宁红 |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 张宁红 | |||||
王新辉 | 市委法治办副主任 | 王新辉 | |||||
史一杰 | 市委法治办科员 | 史一杰 | |||||
评价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字):
张宁红 2018 年 4 月 13 日
项目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并盖公章):
郭行杰 2018年 4 月 13 日
年 月 日 |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项目单位还应提供下列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结算评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 报 说 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
(一)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未完成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四)项目实施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二)项目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实际效果等。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填写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说明。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的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目标等。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
(五)项目绩效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良、一般、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填写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值得推广和宣传的经验和做法。
(七)问题与建议: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评价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字):由项目单位组织确定的评价机构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签字。
(十)项目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并盖公章):项目单位负责人签注对评价结果意见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五、自评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科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临汾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 | 分值 | 二级 | 分值 | 三级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设定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①设有目标(1分) |
决策过程 | 8 | 设定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①符合法律法规(1分) | ||
设定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①符合申报条件(2分)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 2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①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 ||
分配 | 3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①符合分配办法(2分) |
临汾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 | 分值 | 二级 | 分值 | 三级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3分) |
到位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①到位及时(2分)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 5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①虚列套取扣4-7分 | ||
财务 | 5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①财务制度健全(1分)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①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
支撑 | 1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或具备了必备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 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
项目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①按计划开工(1分) | ||||
管理 | 3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①管理制度健全(2分) |
临汾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 | 分值 | 二级 | 分值 | 三级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 4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 完成绩效目标100%得5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产出 | 3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得4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
产出 | 3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得3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3分。 | ||||
产出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项目产出成本按绩效目标控制得3分,未完成的,按超支比例扣减。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 5 | 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社会 | 5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环境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积极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可持续 | 4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完成绩效设定目标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服务对象 | 6 | 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户数)/ 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 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8分,80%(含)-90%得6分,70%(含)-80%得4分,60%(含)-70%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 ||||
总分 | 100 | 100 | 81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临汾市委政法委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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