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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办,作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为正县级建制,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批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四)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五)审核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
(六)负责市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审核县市区委、政府工作机构的调整;分配下达县市区、乡镇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七)督促、检查、指导县市区编办的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报市直副处以上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市直各部门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
(十)对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和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市编委及市委、市政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编办设6个内设科室:综合科、市直科、县市科、监督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体制改革科,共有行政编制20名,实有20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有编制7名,实有6人;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共有编制7名,实有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市编办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市编办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市编办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市编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市编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六、市编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件)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见附件)
八、市编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九、市编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十、市编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十一、市编办2019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编办2019年收入安排398.89万元,财政收入398.89万元,无其他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354.89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307.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因增人增资比2018年增加14%;项目预算由于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由我单位承担,增加33%。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93万元,比2018年减少0.19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不断减少。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4.23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市编办2019年所属1家行政参公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12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人员车补由基本基础调整为公用支出,此外,还有人员增资。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
六、其他说明
(一)已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没有占有房屋和其他国有资产情况。
(三)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四)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临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预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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