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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担负着临汾市十七个县(市)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孤寡老人、孤儿和社会上被遗弃的残疾婴幼儿的收养任务,是临汾市唯一一所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于一体的福利院。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是临汾市民政局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全院实行院长(兼书记)负责制,有副院长两名(业务和行政),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医疗室、保卫科、膳食科、后勤科、儿童部和老人部等8个管理部门。事业编制22人,实有工作人员19人,退休人员22人(于2017年10月份全部移交人社中心),公务用车1辆,专用车1辆,共收养院民150人,其中老人40人,儿童和婴儿110人,养育模式为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相结合。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3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9.99万元,占比99.83%;上级补助收入2.08万元,占比0.09%;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88万元,占比0.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5万元,占比11.5%;项目支出2204.95万元,占比88.5%。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用于事业单位退休65.14万元、职业年金1.77万元、儿童福利34.91万元、社会福利事业388.84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938.6万元,下降65.67%,主要原因基建项目支出减少,退休人员22名移交人社中心;住房保障支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2.35%,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增加4.3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新增3名工作人员;其他支出1979.43万元,用于临汾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楼建设项目,较2016年决算增加1595.22万元,增长415.19%,主要原因:养老楼基建项目款16年从中央资金列支,17年从彩票公益金列支,因中央资金不在此科目反映,此本年其他支出比上年增大。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37.76%,比上年减少(增加)0.6万元,原因是:历行节俭、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发生时批复额度为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7.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发生时批复额度为准。
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相比,远小于预算控制额度;与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相比,公务运行维护费减少了0.6万元,降低了17.26%,我单位本着节约成本,减少开支,降低公车出行费用,故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社会福利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万元。项目绩效自评结论:做好福利院院民经费的及时发放,事关福利院院民的日常生活保障,更关乎到福利工作的发展和稳定,对福利工作意义重大。依据各级有关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市社会福利院对院民经费支出事项严格把关,及时检查,保障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评分:86 ,评分等级:优
2017年度,临汾市社会福利院新增固定资产68450元。其中包括:录像机1台5800元;硬盘10块11800元;相机1台2900元;太阳能热水器工程1套45000元;装订机1台2950元。
其他收入18809.33元为银行存款(基建专户)利息收入。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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