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6
【附件】
  •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本院的医疗任务及全市17个县(市、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和其他专项工作的督导、培训任务。1994年被授予国家级爱婴医院,2006年增设临汾市儿童医院,2012年9月被评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5年通过国家级爱婴医院复审,10月市儿科专业委员会在我院成立,并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儿科年会,11月增挂临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成立山西省产前诊断中心、临汾市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两个中心,四个专业委员会(临汾市医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儿童保健专业委员会、妇儿超声专业委员会、新生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均落户我院,现有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科、产科、儿科四个市级重点专科,极大地增强了学术团体间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下设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业务以及业务保障部门,科室名称如下:

    管理部门

    院办公室、党办室、人事科、监察室、工会、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科教科、、预防保健科、信息科、健康教育科、医疗设备科、医保科、门诊部、住院部、后勤保障科、财务科(含收费室)、审计科、保卫科。

    业务部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及其它业务科室。

    1、孕产保健部下设孕产群体保健科、婚前保健科、孕前保健科(含营养门诊)、产后保健科、孕期保健科、产一科、产二科、产房、沐浴室、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产前诊断科。

    2、儿童保健部下设儿童群体保健科、新生儿疾病筛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含亲子活动室)、儿童营养与喂养科、儿童心理卫生科(含智测室)、儿童眼保健科、儿童口腔保健科、儿童听力保健科、儿童耳鼻喉保健科、高危儿管理科、儿童康复科、中医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儿一科(含PICU)、儿二科、儿三科、新生儿科(含NICU)、儿外科。

    3、妇女保健部下设妇女群体保健科、乳腺保健科、青春期保健科、更老年期保健科、妇女心理卫生科、生殖内分泌科、妇一科、妇二科、中医妇科。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下设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避孕药具管理科、计划生育手术科、男性生殖健康科。

    5、其它业务部门

    麻醉科(含麻醉复苏室、MICU)、手术室、乳腺外科、内科、体检中心。

        业务保障部门

    药剂科、检验科、输血科、遗传实验室、功检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8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1.69万元,占比20%;事业收入6992.52万元,占比77%,  其他收入315.2万元,占比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60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3.31万元,占比97%;项目支出259.96万元,占比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4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25.81万元,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保;2017年医疗卫生支出8338.5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38.79万元,增幅16%,主要为新增人员工资调整以及政府惠民工程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支出;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69.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19万元,增幅10%,主要为新增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非参公管理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为急诊救护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49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妇幼保健事业效能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


    临汾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þ

    项目名称 妇幼保健事业效能建设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临汾市卫计委

    项目实施单位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2018 年03月 31日

     

    项目负责人

    尤爱萍

    联系电话

    2217802

    地     址

    临汾市尧都区北外环174号

    邮编

    041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7.01.31————2017.12.31

    31计划投资额

    (万元)

    50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5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50

    市财政

    50

    其它


    其它


    项目

    基本

    概况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甲”医院。承担本院的医疗任务及17个县市的国家,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及其他专项的督导,培训任务。

    本项目旨在提高我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极低超低出生体重儿救治能力。

     

     

     

     

     

     

     

     

     

     

    项目

    资金

    使用

    管理

    情况

     

    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使用管理符合大额资金管理规定,并全部予以使用,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安装了新生儿暖箱一台,年内投入使用。

     

     

     

     

    项目

    绩效

    目标

    设定

    完成

    情况

     

    目标设定:年内购买设备一台,增加经济效益6-12万元,降低新生儿死亡率0.1%-0.2%,群众满意度大于95%。

     

     

    完成情况:年内完成购买新生儿暖箱一台,增加经济效益14万元,降低新生儿死亡率0.15%,群众满意度97%。

     

     

     

     

     

     

     

     

     

     

     

     

    项目

    绩效

    自评

    结论

     

     

     

    综合评分 87 分,成绩中上。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

     

     

     

     

     

     

     

     

     

    主要

    经验

    做法

    1、深入医疗一线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保证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3、业务部门和设备科及时沟通,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设备使用效益。

    问题

    建议

     

    1、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医疗服务稳步提升。

     

     

     

     

     

     

     

     

     

     

     

     

    评价

    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职务)

    单  位

    签字

    尤爱萍

    分管院长


    贾建清

    设备科科长


    刘国华

    新生儿科主任














     

    评价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字):尤爱萍

     

                                           2018 年 03 月 31 日

     

    项目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并盖公章):杨建宏

     

                                           2018 年 03 月 31 日

     

     

     

                                                                                                               年   月   日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项目单位还应提供下列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结算评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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