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财政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9512 0357-209142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规,负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的建设,人为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落实及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经《关于临汾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临编办(2011)188号)明确为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办公地点设在临汾市水利局。
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冬季取暖费由供热公司集中供暖。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收入决算表
三、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支出决算表
四、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此项资金故不填写)
九、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决算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本单位无此项资金故不填写)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9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9万元,占比55.82%;项目支出71万元,占比44.1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完成预算的78.8%,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7万元; 农林水支出13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8%,用于水土保持13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万元,完成预算的80.75%,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6.42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10.63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土保持预算支出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一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没有房屋,所使用办公室为临汾市水利局所有。本单位固定资产为143702元,全部为其他通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事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及水保方案审批一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站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自评分值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无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财政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9512 0357-209142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