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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立项,组织、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划、资金、物资管理,及考察、培训和涉外工作;承担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的批复,及各种动态报表的分析、评价;对工程项目实行严密的科学监督、检测,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同财政完成项目贷款的回收。完成上级项目办及领导组交办的所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经《关于临汾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临编办(2011)188号)明确为市水利局的直属的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办公地点设在临汾市水利局。
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冬季取暖费由供热公司集中供暖。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3万元,占比92.76%;项目支出万5元,占比7.24%。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20.26万;农林水支出44.0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44.02万元;住房公积金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增加14.95万元,上升9.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20.26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度持平,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和财政部门的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度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万元。绩效项目评价等级为优,评价分数为86.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批一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2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无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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