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承担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承担水资源远程监控、稽查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配置、管理、保护的有关技术咨询和服务等工作;制定有关标准并组织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经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临汾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临编办〔2011〕188号)明确为副处级建制,核定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0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内设5个科室,均为副科级建制,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具体科室为:综合科、管理科、财务科、执法稽查科、节水科。办公地点设在临汾市水利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决算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年收入合计52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64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4万元,占比40.52%;项目支出万287.87元,占比59.4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退休费23.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77万元、采暖补贴3.96万元;农林水支出443.62万元,完成预算的92.18%,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155.7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287.87万元;住房公积金1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减少35.65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项目支出年终结转37.63万元。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度持平,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和财政部门的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度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两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6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两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8万元。其中:全市水资源公报14.8万元,绩效自评分值86.2分;自评等级为优;全市河流水功能区断面监测与地表水水质评价98万元,绩效自评分值86.8分;自评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水资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pdf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财政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9512 0357-209142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