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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临汾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 成文日期: | 2016-06-27 |
文 号: | 临政发〔2016〕17号 | 发布日期: | 2016-06-27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 题 词: | 司法 |
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
意 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司法行政机关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方面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为建设民主法治、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更要充分认识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推动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司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围绕“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目标,基本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使全市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社区矫正人员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分别低于0.2%和3%。
主要任务是: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培育法治信仰,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治建设领导组及普法办公室作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立足“三个面向”,创新普法宣传教育,面向重点人群普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重点对象”,抓住农民工“特殊群体”开展法治宣传;面向重点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全市各级机关普法工作责任,形成普法合力;面向全体公民统筹发展法治文化“硬设施”和“软实力”,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展演活动,打造一批富有浓郁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让法治文化更加惠民亲民。深化“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城乡并重、点面互动、整体推进的法治临汾新模式。
2.创优法律服务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以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为重点,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力争3年内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法律服务。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巩固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果,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促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积极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逐步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人才匮乏的问题,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3.强化特殊人群监管,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机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司法所专职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快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步伐,积极探索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三结合”的教育矫正新模式,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通过电子设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措施。积极推进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处置。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及管控措施。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资料库,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做好信息核查,提高核实率及核实成功率,防止脱管、漏管。规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稳定首要职责,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
4.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夯实基层维稳防线。完善 “三调联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3年内在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落实人民调解补贴标准和工作奖励措施,推进“以案定补”工作制度的全面实施。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利用互联网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的领域范围,实现零距离服务群众,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5.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民生工程等,促进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建设,落实法律援助机构监管职责,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建立科学的质量考评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要达到临街一层无障碍标准。加快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强化“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全力搭建“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满足受援人多层次法律需求。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作用,力争“十三五”期间将系统延伸至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平台间互通互联、互动运行,形成实体和网络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格局。
三、 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6.加强司法行政机构队伍建设。要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构,注重基层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严格督促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将讲政治、有品行、会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到领导岗位上来,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7.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总要求,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行业党的建设,按照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提升政治引领能力。
8.提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大力加强队伍业务知识培训,推动岗位练兵常态化,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类分级开展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岗位能手和业务骨干。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依法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增强执法公信力。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等作用,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10.加大保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晋财政法〔2015〕48号)文件精神,足额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普法依法治理等专项经费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晋办法〔2004〕22号)精神,促进司法所人员编制落实,并进一步加大考核和结果运用力度,保障司法所各项职能业务正常开展。
11.做好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选树司法行政各领域、各岗位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司法行政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司法行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营造有利用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以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成效为建设中西部经济强市、旅游强市、生态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印发
校对:马晶晶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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