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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山西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问题

2024-09-27
标题 关于咨询山西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4-09-25 回复时间 2024-09-27
请求类型 咨询 回复状态 已回访
回复单位 临汾市商务局
留言内容 本人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瓜子二手车APP向河南洛阳买家出售一辆二手汽车,并与瓜子二手车平台签有二手车买卖合同,2024年9月18日汽车在洛阳众车汇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完成过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该公司出具)。我想咨询临汾市商务局,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中“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的规定。除此项规定本人存在疑惑不解外,其余条件均已符合。望贵单位给予回复为谢。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现特向您回复: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对符合《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规定,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上户乘用车,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购买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2000元;对购买上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0000元。后续有问题可以拨打我局电话0357-2016068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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