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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咨询汾西县2021年特大暴雨房屋倒塌赔偿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4-04-08 | 回复时间 | 2024-04-12 |
请求类型 | 咨询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汾西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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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咨询一下关于农村房屋倒塌赔偿在不住人得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吗?有没有相关文件说明!找乡镇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在房屋没有住人得情况下是不予以赔偿,但我搜索了一下别的乡镇都可以得到国家赔偿,请问咱们市里有没有对于2021临汾市汾西县特大暴雨灾害房屋赔偿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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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回复:2021年10月17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全省受损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中的实施对象为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或住房受损后鉴定为C级、D级危房,并且没有其它安全住房的农户,修缮重建任务要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2021年10月28日汾西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汾西县受灾农房鉴定和修缮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修缮重建对象认定标准:受灾农户户籍为我县的农村户籍,原有住房为该户的唯一住房(即该户无论村内、村外仅有此一处住房)或虽多处住房,但全部受损的农户。经排查认定为因灾倒塌和经鉴定为C级、D级的因灾受损农房,虽多处住房但全部受损的农户,仅可享受一处农房的修缮重建补助。下列情形不列入重建修缮资金的补助范围:①已在其他地方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入住廉租房,而原旧房因灾倒损的。②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③独立的厨房、厕所等附属房、牲畜棚、活动房、工棚、临时房和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已联系来电人告知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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