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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粉煤灰填埋场的咨询 | ||
写信时间 | 2023-12-18 | 回复时间 | 2023-12-22 |
请求类型 | 咨询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尧都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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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根据前期咨询的情况,临汾市层面允许利用煤矸石或粉煤灰进行填沟造地/土地整治类项目的建设(临汾市行政审批局官网有霍州市、古县、蒲县等地类似项目的环评审批公示情况),主要想咨询一下尧都区对于利用粉煤灰或煤矸石进行填沟造地/土地整治的项目有无具体的政策要求,如果政策允许该类项目的实施,请问具体的对接部门是哪个?具体的办事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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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尧都区目前对于利用粉煤灰或煤矸石进行填沟造地/土地整治的项目无具体的政策要求,具体的对接区自然资源部门。土地整治实施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临汾市尧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尧都区土地整治年度计划。2、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具备基本农业生产条件。3、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后耕地质量等别提高原则上不低于 0.5等。4、经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5、土地权属清晰,无土地权属纠纷。6、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保障项目运行的资金和抵御项目完成的风险资金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后期项目还需办理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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