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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实名表扬翼城县城管派出所杜警官 | ||
写信时间 | 2023-04-06 | 回复时间 | 2023-04-12 |
请求类型 | 表扬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翼城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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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来自四川成都的群众,2023年4月5日遭遇到针对我网络虚拟财产的盗窃。嫌疑人程某某(翼城县城关派出所辖区常住人口)嫌疑人利用网络将去年12月卖给我的网络游戏账号(涉案金额4750元)重新找回,该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4月6日上午9时许,我通过城关派出所电话联系到当班警官杜警官,陈述完全部案情后,由于嫌疑人只有24岁,涉案金额小,社会危害小,嫌疑人也只是侥幸心理作案并且很有可能已经后悔。我和杜警官一致认为应当将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也应当人性化柔性处理,给嫌疑人悔改的机会。在杜警官的悉心联系与告诫下,嫌疑人认清自己的错误并且态度诚恳愿意退回所有款项。杜警官作为所里的年轻民警,高度负责且不推诿,主动认真的接待群众求助电话,是新时代基层民警的楷模!是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警察忠诚卫士形象的优秀典型。他柔性执法,不一刀切,面对社会危害小、嫌疑人年纪小、涉案金额小的“小案”真正实践了市局3月专项会议中的“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相关精神。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对嫌疑人也没有一刀切式的制裁,给受害人挽回了财产损失。可以说,杜警官的业务能力过硬,职业道德高尚,虽是人民卫士却有仁心在怀。这样的年轻干警,希望局领导、所领导能够对其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希望一封表扬信能在辛劳的基层警务工作中给予干警最大的欣慰!稍后我会从老家成都遥寄一面锦旗表达对杜警官的高度赞扬。感谢杜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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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翼城县公安局答复:不辜负人民群众的鼓励与鞭策,我们将继续努力服务好辖区广大群众。感谢您对国家政务服务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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