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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户口无法迁入人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3-02-01 | 回复时间 | 2023-02-03 |
请求类型 | 求助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临汾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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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本人2011年户口从大学学校迁回投靠在外祖父名下落入乡贤街派出所,现在外祖父要卖房子,要求我将户口迁出。本人通过房管局购买的漪汾花园小区限价商品房,现在开发商没有签购房合同,去小区管辖地刘村派出所咨询,刘村派出所以无购房合同为由拒绝迁入,本人在临汾市无其它亲属可以投靠户口,想要求助我的户口将何去何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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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尧都区公安局回复:您好!根据《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自购住宅房、公租房凭房迁入申报材料:1、迁入人员或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买卖、租赁合同;2、迁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4、迁入人员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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