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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咨询二手房过户差额税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2-12-12 | 回复时间 | 2022-12-19 |
请求类型 | 求助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侯马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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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买的二手房,12月9日咨询了政务大厅税务办事人员,过户费需要缴税1%契税和1%个税,然而过了一个周末,12月12日去大厅过户的时候,被告知需缴纳1%契税和房价差额的20%个税。过渡期也没有,通知也没有。这几年疫情这么紧张,收入不稳定,好不容易省吃俭用为了孩子上学买了房子,仅仅两天,冷不丁的要多缴纳2万多的税费,一年的工资。希望政府能体谅我们生活的不易,如果真是要涨税,好歹给我们个心理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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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侯马市税务局答复:根据省局下发的风险提示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晋税函〔2019〕116号)规定,现对于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按照房屋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造成您的不便,敬请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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