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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襄汾县法院小区基建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2-08-17 | 回复时间 | 2022-08-24 |
请求类型 | 求助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襄汾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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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1、襄汾县法院家属院改造区别对待,南楼储物间平房防水要单独收费,两栋主楼及北楼储物间就在计划内,这是什么道理? 2、最后边二层小院不属于法院家属院?什么都没有改造! 3、南楼储物间东门面房后的地面大面积悬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也不用改造吗? 4、公示出来的改造项目,楼道及栏杆,下水道,暖气管道,水管道等等都没有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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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襄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回复:1法院家属楼是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之一,在项目实施初期,对于小区改造内容向居民征求了意见,居民代表提出北楼储藏室需做防水处理,南楼储藏室不存在漏水未提出防水要求。2.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适用于居民住宅楼,小区南侧二层小院未列入本次改造范围。3.二层小院东北侧地面管沟塌陷部位不在本次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4.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由业主出资和财政补助组成,居民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鉴于居民出资资金收缴难度大,结合我县实际,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次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供水、排水、供暖、外墙保温、硬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小区楼宇内栏杆等由居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出资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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